2010年9月27日

身心障礙室內及路邊免費停車辦理非常不方便

室內停車場人員說一定要拿四樣證件(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證件、駕照、行照)的正本及影本才能辦理,不巧剛好沒帶戶口名簿的正本,其它都帶了,承辦人員堅持不給辦,他的回答是有人曾經已遷戶口,拿的是以前的戶口名簿影本,怕與正本不符,但又說高雄市的身心障礙免費停車只能辦一輛,而且與戶政單位未連線,無法查詢影本是否正確,也就是怕一個人辦多輛車子,不過有點矛盾,如果該名身心障礙者已辦理免費停車,免費停車辦理單位的電腦裏就會有資料,也就不可能一個人辦多輛車子。
無意間個人提出是否會出現辦完免費停車停車後再將戶口移到外縣市辦理,因為與戶政單位未連線,且各縣市應也未連線,故這是有可能的,但是在此不是要大家這樣做,而是政府各單位應要簡化對身心障礙者優惠辦理方式,只要把握一名身心障礙者只能有1輛車子優惠的權利即可,將來希望能用自然人憑證上網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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